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

1027中委文告:什么是大团结方案???

我们必须重申,总会长拿督斯里翁诗杰在2009年10月22日毫无预兆下与前署理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握手言好“回到原点”的安排,中委成员并不知情。同样的,总会长在当天提出的所谓的“大团结方案”(Great Unity Plan) 并没有提呈中委会讨论,我们对所谓的大团结方案的具体内容一无所知。

我们也认为,多事之秋的马华必须以“多谋共识”的方式进行党务及政务发展,以免党领导层继续出现离心离德的现象,进而丧失民心。党务改革及人事调整固然重要,但是当此党处于艰危时刻,任何重大或过于剧烈的人事调整,极可能使党陷入人事纷争与互相猜忌的泥沼中而不能自拔,党务也因此而停滞不前。

因此,大团结方案的内容更必须是来自集体的共识并化成党的行动计划。我们认为,要落实党的大团结方案,必须具备具体的内容和精神,同时必须提呈中委会讨论及通过。我们必定支持与党员意向为基础的团结方案。

基于此,我们建议总会长恢复拿督梁邓忠同志的中央法律局主任职位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