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6日星期一

王乃志黄日升廖润强回应1115汇报会

1)1128特大不合法?

i. 党领袖如果本身有根据党章行事,马华也不会搞到今天的这个地步。我们重申,1128特大是1/3中委成员,援引党章30.2赋予中委之权力下提出正式要求而召开的庄严特大,也符合党章第27条的规定,并不存1128特大不合法的问题。
ii. 合法的特大并不会因为事先被不承认而变成不合法的特大。一些律师在汇报会上发表的看法。也只不过是重复一些法律观点。但是我们必须回到党章第27条,亦即党代表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。党可以依时根据客观事实,做出一些符合党利益需要的提案。在这个事件上,是重选的必要性。
iii. 我们遗憾领导层试图以汇报会骑窃中央代表在党章所赋予的权力。中央代表不必惧怕受到对付,应当勇敢的出席1128特大,以找回中央代表於双十特大失去的尊严和权力。
iv. 现在是基层说话的时候,以表达对中央领导层漠视双十特大的表决。漠视特大议决的作风如果没有获得制止,在党内会形成危险的先例。领导层就会打着团结的幌子,选择性的执行对它有力的表决,而对它不利的表决,却置之不理。
v. 我们重申,马华党章并没有明文禁止要求重选的特大。我们遗憾,到今天为止,对双十特大议决,领袖没有正面回应,继续漠视特大议决。我们也认为,“团结翻案”只不过是障眼法,以便为他们不利的表决进行“翻案”。

2)连署中委人数减少?

i. 10月29日由16位合法中委连署签名要求召开特大时,已经把召开特大的运作带到轨道上,并启动特大整个机制。所谓开除中委而造成人数减少已经不是课题。
ii. 这种讲法,是恶意而且有误导性质。这也再三证明,当权派不想回归基层,找出很多荒谬的理由,似是而非的言论以便不面对重选。

3)总会长直选及重选中委会的承诺?

i. 在没有修改现有党章之前,现有的中央代表选举制度,必须被遵循。做为一个崇尚民主遵循规章法令的政党,重选中委会的期限,并不能够根据个人的喜好厌恶来订定。
ii. 目前的党内的争议,并不是选举制度出现问题,而是领导的诚信沦丧而导致基层及华社对领导层毫无信心。我们认同直选,但是直选总会长制度再完善,也无法扭转国人及华社视马华最高领导人诚信缺席的事实。
iii. 我们重申,唯有归还中央代表在党章所赋予彼等的权力,出席1128特大并议决重选,於30天内尽速举行重选,才能够挽回本党上下的尊严。
iv. 1128特大,才是一个期限明确、目标清楚的解决方案。

发表文告者:王乃志、拿督黄日升及拿督廖润强

1 条评论:

  1. 人家硬硬不让你们开特大,特大更要开。翁诗杰是狗。

    回复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