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1日星期三

吴三桂可以不受对付吗?

双十特大5天后,在马华10月15日的中委会及之后,有以下的演变。

1)双十特大议案三的代表议决结果明确反映,代表不要恢复蔡细历的党职。
2)中委会必须填补马华署理总会长的空缺。
3)蔡细历去函社团注册局,当时的中委认为,管他妈妈嫁给谁!代表议决最大。

4)梁邓忠坚持,党章174条说清楚,中委会对党章的诠释权,是最终的诠释。
5)翁诗杰问郑修强,蔡细历上诉社团注册局,有没有下文了呀?
6)郑修强说,“令伯我不知道!”
7)梁邓忠说,“党章174条文说清楚了,如果还问社团注册局,将设下恶例。”
8)翁诗杰说,“那就好,也不急在今天就添补,是吗?”
9)中委,“不是,今天要添补”。
10)“好啦好啦,今天就今天,我看,提名后秘密投票吧!”陈咸鱼正式动议秘密投票。
11)颜炳寿见义勇为,提议廖中莱。
12)马汉顺提议江作汉。
13)江作汉拒绝被提名。
14)陈国煌提议提名截止。
15)1MALAYSIA黄燕燕还以为要秘密投票,决定弃权投票。
16)结果只有一个署理总会长的候选人,廖中莱不能不当选。
17)大家不用投票。大家恭喜廖中莱。
18)翁诗杰偷偷跑去写信给社团注册局,要求厘清马华署理总会长的状况。
19)翁诗杰的信,没有人知道,包括总秘书王弗明。
20)社团注册局捎来的消息,说没有过2/3的代表在双十特大否决蔡细历恢复党职。
21)社团注册局可没有说蔡细历可以坐回去当署理总会长。
22)11月3日的中委会,翁诗杰和蔡细历唱了双簧和对口相声,蔡细历于是坐回去署理总会长。
23)廖中莱坐回副总会长。

问题是,翁诗杰违反10月15日的中委会议决,擅自写信去给社团注册局。

安努山违反中委议,安努山可以不受对付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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